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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信息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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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偿还我中心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无逾期、账户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累计还贷提取额未超限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时,主贷人账户需留存一个月还款额,共贷人同时提供销户提取相关资料,可办理销户提取用于还款,该业务还款日当天无法办理。

办理渠道:中心业务大厅、委托银行延伸网点、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宁夏住房公积金手机APP、我的宁夏、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微信公众号。

提取范围: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

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贷款本金和已还利息合计金额。

申请资料:提取人身份证。

注: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夫妻双方或贷款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户户口本;提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须在业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