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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四项措施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信息来源:  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2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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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厅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自查自纠工作安排部署,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真查找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边查边纠边改,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审批,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健康发展。

一是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将现行的“前台受理、后台复合、科室审核、领导审核、审贷会审批”五级审批简化为“前台受理初核、科室和分管领导复核、中心审贷会审批”三级审批。

二是压缩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将现行贷款审批周期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

三是精简办事环节。将现行的个人分别到审批大厅、银行、房管部门办理三个环节,改革为预告登记、鉴证备案、还贷开户一个环节,实行审批大厅、委托银行、房管部门合署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

四是取消代办收费。取消原由银行代办开户、鉴证备案、预告登记30元代办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