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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信息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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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全会公报及“1+37+8”系列文件,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认真防范化解工作中各项风险。

中心会计科按照全会精神,认真梳理自查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点,深入分析了资金风险形成的原因,提出防范风险措施,努力提高资金风险防范能力和资金管理水平,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行。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对大额资金存储、财务印章管理和使用、重要凭证管理等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根据业务实际及时更新修订。通过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方式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确保资金管理制度与时俱进。二是培育风险理念。通过业务培训、党性教育、廉政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防范风险知识培训,从思想上筑牢防风险的理念,提高员工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风险意识。三是强化资金日常管理。在保障公积金日常业务稳步运行的同时,加强公积金业务研究和统计分析,对流动性过剩资金,在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方式,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的同时,切实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理财、合规调拨,确保资金安全。四是加强对受托银行监管。积极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加强对受托银行执行政策和规章制度的监督,规范中心大额资金在受托银行内存储调拨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中心和委托银行将把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强防范化解资金风险能力,持续提升中心资金管理水平,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