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核心是为广大职工提供住房保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住房公积金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它虽然归缴存职工所有,但缴存职工并不能随意支配,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有其刚性规定。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成为缴存职工个人购房贷款的首选,随着贷款规模的日益扩大,贷款群体的不断增加,贷款风险进入易发、高发期。为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大力遏制骗贷行为,使骗贷行为“无缝可钻”,有效维护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助力群众实现“安居梦”。
“中介给我说可以伪造离婚证去办理,我也没有想那么多,就去办了一个假证。”在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窗口,拿着假证想要骗贷的一位女士被当场识破。
近日,职工张某携带证件资料前往中心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在对证件核验时,贷款受理人员凭借长期的贷款审核经验,按照“一看、二摸、三核实”证件鉴别方法,发现其提供的离婚证印花颜色存在异常,而且印章也有一定瑕疵。随后,利用大数据平台核查张某的婚姻情况,未查询到其离婚登记的记录。这时受理人员提高了警惕,查看其户口本婚姻状况显示为已婚,并未修改为离异,按照贷款审核要求,户口本中婚姻状况必须做出和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变更。工作人员告知张某后,张某犹豫不决,经再三询问张某说出了实情,因其配偶征信原因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中介告知其可以利用假离婚证申请办理个人贷款。贷款受理人员随即从公积金政策规定及个人影响等方面,向张某告知了伪造婚姻证明材料骗贷公积金的严重性,张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近年来,利用假证实施诈骗的案例日益增多,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造假水平也越来越高,识别难度越来越大。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多措并举,严格防范骗贷行为。一是定期开展专项培训,提高贷款受理人员辨别能力,严格核实借款人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二是搭建和民政、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的大数据共享平台,对借款人的信息进行核实校验,确保资金的合规发放。三是严格执行“预审、办理、初审、复审、终审”五个环节,严审每一笔公积金贷款业务,切实维护好每一位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对骗贷行为的惩戒力度,存在此行为的缴存人,将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一至五年禁提禁贷处罚。
国家对公积金贷款、提取均有详细政策规定,骗贷行为是明令禁止的,不仅违规,还可能涉嫌违法,更是对其他职工合法权益的损害。今后,中心将继续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技术能力,以更加专注的态度、专心的服务、专业的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行,服务暖民心、顺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