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停止使用。但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的职工中,仍有部分职工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号。经研究,自2016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停办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凡职工身份证号是15位的,自即日起汇缴业务将受限,需重新报送身份证号。
特此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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