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2329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清理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个人账户的公告

信息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4日
浏览次数: []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现对长期封存且无公积金贷款、未冻结的公积金个人账户进行集中清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一)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已为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满半年以上,且本人未在本地或异地其他中心开户的(若职工已新开立公积金账户,可在手机“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或线下新开户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二)职工离退休的,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停缴封存的;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二、清理方式:

(一)清理对象中第(一)、(二)类申请销户提取业务,可在线上线下办理。

线上办理可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我的宁夏、宁夏住房公积金手机APP申请。所需申请材料:(1)职工本人身份证;(2)本人Ⅰ类银行卡。

线下办理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公积金业务延伸网点申请。所需申请材料:(1)职工本人身份证;(2)本人Ⅰ类银行。

特别说明:经稽核职工公积金账户身份信息不准确的,职工本人需持社保个人账户查询单或能核实身份的有关材料(如改制合同、工作证、退休证、失业下岗证、医保卡、公积金中心原发放的对账单、查询卡等原件任一项)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核实账户身份信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二)清理对象中第(三)类销户申请业务,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所需申请材料:(1)提取人及申请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2)职工死亡证明:自然死亡的,由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被宣告死亡的,由人民法院出具;(3)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受遗赠或权益代理文件。(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公证书等,需注明继承人信息及银行卡号)。(4)继承人一类银行卡。

三、其他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长期封存账户逐一进行核实,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封存人员情况,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本人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二)请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见到公告后,相互转告,符合条件的尽快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四、办理地点

1.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106号银川国际贸易中心B座三楼(光明广场南侧)

电话:0951-12329

2.银行延伸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可办理上述清理对象(一)、(二)类的销户提取:

①中国银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51号(国家电网对面、民生花园南门)

联系电话:0951- 507790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日

②中国银行银川市解放街支行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170-1号(解放街与公园街交叉路口南侧)

联系电话:0951-501241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

③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88号(湖滨体育馆对面)

联系电话:0951-603062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日

④ 建设银行银川东城支行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100号(金凤凰电影院西侧)

联系电话:0951-603023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

⑤工商银行银川长城路支行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与三林巷交叉口(锋尚公寓4号)

联系电话:0951-4793607、0951-479360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日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9日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地址:

https://www.nxzfgjjwt.com/

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