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热点问题答疑又和大家见面啦!如果您已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准备使用住房公积金,就赶快来了解一下吧!
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职工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房屋性质为住宅(不包括商服、办公等商业用途),职工名下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且本年度内无提取记录的,自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3年内,每年(自然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时,参照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办理。
2.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范围为购房人(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
温馨提示:直系亲属须在业务大厅或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延伸网点进行办理。
3.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
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不包括储藏室、地下室、车位费用及装修款),房屋产权注明按份共有的,按所占份额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所占份额部分房款。
4.办理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情况一: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1)提取人身份证;
(2)首付款或全额付款发票(不动产增值税发票);
(3)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正本。
情况二: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1)提取人身份证;
(2)购房合同副本;
(3)不动产权证书;
(4)契税完税凭证。
温馨提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夫妻双方或购房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户户口簿;提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须在业务大厅或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延伸网点进行办理。
5.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职工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留足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账户余额,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办理。
6.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线上办理吗?
可以,目前此项业务可以通过“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宁夏住房公积金”APP、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也可在中心业务大厅或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延伸网点办理。
一、中心业务大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106号银川国际贸易中心B座3楼(光明广场南侧)
联系电话:0951-12329
二、委托银行延伸网点
中国银行银川市解放街支行(周一至周五、周六)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170号-1(解放西街新华书店斜对面)
联系电话:0951-5012413
中国银行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周一至周五、周日)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民生花园53号(国家电网正对面)
联系电话:0951-5077902
建设银行银川东城支行(周一至周五、周六)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100号(金凤凰电影院西侧)
联系电话:0951-6030233
工商银行银川西城支行(周一至周五、周六)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901号(宁夏眼科医院斜对面)
联系电话0951-5568079
宁夏银行湖滨支行(周一至周五、周日)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88号(湖滨体育馆斜对面)
联系电话:0951-6030622
欢迎拨打宁夏12329热线进行业务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