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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多措并举全力开展长期欠缴单位账户专项清理行动

信息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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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质量,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强化主动服务意识,通过详细的数据分析和摸底排查,确定存在欠缴问题的单位,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积极开展长期欠缴单位账户专项清理行动,有效规范缴存单位行为,数据治理效果明显。今年以来,累计清理长期欠缴3个月以上单位账户40户,其中已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7户;电话催缴欠缴三个月以内的单位账户38户,其中补缴转正常36户。主要作法:

一、逐月筛查,按月催缴

中心安排专人定期对住房公积金欠缴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并形成工作台账,对欠缴3个月以内的单位,通过电话告知、上门沟通等方式进行催缴;对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先下发《住房公积金逾期催缴通知单》,对收到《通知单》15个工作日仍未正常缴存的单位下发《催缴函》,同时向单位明确告知欠缴住房公积金的产生的不良影响。

二、部门联动,分类施策

针对预缴账户零余额且无正常缴存人员的长期欠缴单位账户,中心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登记注册局发函协助查询单位存续状态,经中心会议逐一研究,对已办理工商登记注销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注销;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解散等情形而终止的,及时与单位沟通联系,催促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手续。

三、主动服务,加强宣传

中心安排专人定期与欠缴单位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单位经营状况,掌握欠缴单位动态变化情况;实地走访欠缴情况较为严重或经催告仍未补缴的单位,主动与欠缴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其困难和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同时利用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提高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意识。

通过对住房公积金长期欠缴单位账户的清理,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下一步,中心将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管理,规范缴存单位行为,不断提升数据质量,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