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延迟退休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功能,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部分政策进行调整。3月10日起,多项惠民措施正式实施,覆盖提取、贷款等领域,助力职工实现安居梦。政策调整具体如下:
一、进一步放宽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间范围
增加“职工提前结清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规定,其他条件不变。
政策亮点速览:
职工提前结清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结清之日起一年内任意时间可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且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有一种住房消费提取类型。
适用条件: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提前结清,结清时间不满一年,且累计提取金额(含逐月冲还、一次性冲还等)未超过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
二、进一步放宽购房提取时间范围
将现行政策“职工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和再交易自住住房3年内,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的“3年内”放宽至“5年内”,其他条件不变,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此项政策为阶段性支持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政策亮点速览:
适用条件: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公有住房)和再交易自住住房(含拍卖住房);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含共有产权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
三、延长贷款到期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由原来的男性60岁、女性55岁,延长到男性63岁、女性58岁。贷款期限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政策亮点速览:
住房公积金贷款人的年龄上限,由原来的男性65岁、女性60岁延长到男性68岁、女性63岁,但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适用条件:购买再交易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再交易住房竣工年限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45年;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剩余期限。
四、放宽贷款余额倍数限制
连续缴存满10年或累计缴存满15年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缴存余额倍数限制。缴存人家庭购买银川市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不含商转公贷款)的可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不足部分可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此项政策为阶段性支持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政策亮点速览:
单缴存职工满足连续缴存满10年或累计缴存满15年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时,可享受现行最高70万元的贷款额度,在贷款前可以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提取出来用于支付购房款,不受现行可贷额度需满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30倍的限制。
夫妻双方均满足连续缴存满10年或累计缴存满15年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且享受现行最高90万元的贷款额度,那么在贷款前可以将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用于支付购房款,不受现行可贷额度需满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30倍的限制。
适用条件:夫妻双方适用此政策时需均满足缴存年限要求,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方不满足则按原规定执行;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各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政策适用的贷款类型包括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金额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的总价款。